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,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,做无罪辩护,最基本要求是,辩护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,熟悉其的发生、发展和结果。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。只有做到熟悉案情基础上,才能结合法理和法律对案情进一步地研究分折,决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,如果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,那么就要进一步分析如何其作无罪辩护。律师进行无罪辩护首先要查阅案卷,了解案情,这是无罪辩护前提,一定要认真细致。针对复杂的案情,堆积如山的卷案材料律师都必须认认真真地阅读,可以先粗看一遍,找出重点和疑点,然后摘抄或复印,必要时可列一览表对言词证据进行比较。
控方对犯罪嫌疑人,被告人指控的证据不充分,是否形成完整的认定被告人有罪充分证据链条,要详细审查。但是辩护律师更要针对被告人无罪提供充分的证据。无罪辩护难度较高,只有证据充分,辩护才有保障,才能从根本上否定控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,使辩护律师的无罪意见被法官采纳。因此,除了在辩护词中明确指出被告无罪的意见、写明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外,更重要的是提供确实充分的无罪证据,结合有关法律、法规或司法解释进行论证和阐明。特别是在法庭辩论阶段,针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,应用已经收集的证据进行有力反驳。
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应特别慎重。之所以这样,因为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往往要冒比较大的风险,无罪辩护案件往往比较复杂,事实和证据往往盘根错节,很难一时就看清。一般情况下无罪辩护的成功率极低,所以慎重决定确有必要。如果冒然决定为被告作无罪辩护,反而会适得其反,不但达不到目的,反而会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。大多数无罪辩护案件中被告人被诉有罪,是因为检察人员掌握了比较充足的证据,这些证据既充足又不易驳倒,所以律师不能轻率向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的承诺。为了慎重起见,应当向委托人、犯罪嫌疑人,被告人风险告知。还应当与其他有辩护经验的律师进行商量;必要时,还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领导,集体开会,共同商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。
在办理一些案件中,经常会遇到由于被告人已经长期羁押,若无罪释放,办案人员要受到相关责任追究,被告人将来会要求国家赔偿,如果被告人及其家人不让律师做无罪辩护,那么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,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。被告人及其家人往往会妥协,然后迫使律师放弃无罪辩护。但是做为辩护律师,不仅要考虑到被告人及其家属的意见,但对于案件事实不清,尤其是证据特别不足的情况下,还是尽量与被告人及其家属沟通,能坚持无罪辩护的,不要轻易放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