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,一类是我国《刑法》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;另一类是我国《刑法》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,除此之外,我国《刑法》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,如制造、贩卖假药罪、贩毒罪、贿赂罪,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。
经济犯罪涉及177个罪名,集资诈骗罪,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非法经营罪,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,走私普通货物罪,虚假广告罪,侵犯商业秘密罪、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,保险诈骗罪,贷款诈骗罪,证券、期货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罪等。
经济犯罪案件中的证据往往是一些、财务凭证、会计报表、纳税凭证、银行票据、经济合同、公司管理文件、高级管理人员的指令和签字凭据,这些证据在不同的时间、不同的环境、不同的表达方式、不同的企业内控机制中所表达的意思并不相同,正确认定这些证据的真实意思和效力,对于分析罪与非罪、重罪与轻罪、此罪与彼罪、犯罪动机之有与无非常重要。
金融犯罪,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的,违反金融管理法规,破坏金融管理秩序,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。诸如洗钱、金融诈骗等均是我们日常生活里所熟悉的金融犯罪类型。
金融犯罪一直是刑事辩护领域的高端项目,近两年互联网金融犯罪则进入了高发期,在这种大趋势下,尚权金融犯罪预防与辩护研究中心应运而生。万宸律师作为尚权金融犯罪预防与辩护研究中心负责人,和律所一起希望通过对金融犯罪的深入研究,为金融领域客户防范刑事法律风险,化解刑事危机,提供刑事辩护。